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注】 GF-94-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
6.2 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成片开发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6.3 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兴建: (1)有污染环境又无符合规定的环保措施的项目; (2)为中国政府所禁止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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