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时间:2012-03-08 09:37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必要时可委托审计: 5、监督乙方保管、使用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及内页资料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保管以上资料手续)。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必要时可委托审计: 5、监督乙方保管、使用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及内页资料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保管以上资料手续)。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7、协助处理本合
4、审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必要时可委托审计: 5、监督乙方保管、使用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及内页资料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保管以上资料手续)。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时,协助乙方催交。 7、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开发商遗留问题协助共同与开发商协调; (2)遗留的物业管理问题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责公共场地、设施、房屋出租和小区范围内的广告等管理,收益列为专项基金由乙方保管,经甲方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2、加强的财务管理,财务独立核算。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应帐内管理,接受委托收取的手续费应列为物业管理收入,正常开支使用。小区的物业服务经营利润,不得超过7%,超过部分应转入专项基金,由甲方决定后使用。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每年春季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半年和年底后10日内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11、负责小区公共建筑和场地内业主娱乐、健身和双方办公场所的管理服务.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 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80-1966 转 1006
-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特别推荐
- ·
(责任编辑:admin)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