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买卖双方的费用 房产过户在产权监理部门需缴纳的费用包括哪些?商品房(私房)买卖的: 一、买方交纳 1 、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 %收取 2 、契税:97年10月1 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 %征收;97年10月1 日至99年8 月1 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 %征收;(
房产过户在产权监理部门需缴纳的费用包括哪些?商品房(私房)买卖的: 一、买方交纳 1 、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 %收取 推荐阅读: 费 明细表
2 、契税:97年10月1 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 %征收;97年10月1 日至99年8 月1 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 %征收;(代征)99年8 月1 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 %征收。(代征) 3 、书证费:10元/ 证; 4 、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收5 元; 5 、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 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 %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计价征税费。 赠与登记的: 1 、契税:房屋价值的3 %(代征)[97年10月1 日前赠与的按6 %计征];2 、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 (代征);3 、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 %;4 、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加5 元;5 、书证费:10元/ 证。 单位房屋买卖的: 1 、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 %;2 、契税:97年10月1 日前按成交金额6 %计征,97年10月1 日后按成交金额3 %计征(代收);3 、书证费:10元每证; 4 、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 平方米增收5 元;5 、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 (代征)。 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 1 、书证费:10元/ 证;2 、贷款金额100 万元以下的按千分之5 计征;3 、贷款金额101 —500 万元部分按千分之3 计征;4 、贷款金额501 —1000万元部分按千分之2 计征;5 、贷款金额1001—1500万元部分按千分之1.5 计征;6 :贷款金额1501万元以上部分按千分之1 计征。补充一点,单位还得交5%的营业税。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