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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债权人撤销权为债的保全的内容之一。债的保全制度是维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保值状况而确保债务清偿的民法制度。债的保全制度以保障债权为目的,实际为权衡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及交易安全后所设立的制度。现代各国民法多规定有债的保全制度。债的
债权人撤销权和破产撤销权在性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差异,但是由于后者更加注重维持破产程序公平受偿的宗旨,在适用范围方面比债权人撤销权为广,成立的条件、行使的方式和效果也与债权撤销权有所不同。正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有所不同,在破产撤销权之外,若发生民法所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之情事,破产管理人亦得主张债权人撤销权,二者相得益彰。因我国破产法尚无破产撤销权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仅得依照合同法第74条和第 75条的规定,对破产人所为损害债权人一般利益的行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考虑到破产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我国正在草拟的新破产法草案对之已有相应的规定。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