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留置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其一。留置权因抛弃、标的物灭失,混同等原因而消灭; 其二,留置权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其三,定作人提出新担保被接受的
承揽人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报酬的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其一。留置权因抛弃、标的物灭失,混同等原因而消灭; 其二,留置权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其三,定作人提出新担保被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其四,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丧失,即债权人不再占有留置物,留置权因此而消灭。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中止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