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就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EDI和电子邮件。表明数
、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就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EDI和电子邮件。表明数据电文尚可有其他形式。本条亦不排斥其他形式的数据电文。所以,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一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