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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11月,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利智盈无线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对客户王某谎称欲出售诺基亚牌6268型手机,骗取王某的信任,后王某通过网上转帐及银行汇款的方式先后于2006年11月15日、16日汇给李某人民币170900元
综上,口头合同也应当是合同诈骗中“合同”的形式,法院对本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是正确的。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