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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 对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历来有单一要件说与双重要件说之争。单一要件说认为显失公平应从客观上进行判断,即只要求客观上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即可,而无须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双重要件说认为显失公平应结合主客观因素进行考量,除要求客观上当
3、适当考虑一方是否利用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轻率等订立合同。如前所述,本文认为,即便一方当事人并无过错,只要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也可认定合同显失公平。但是,若一方利用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轻率等订立合同的情形,则在衡量利益数额是否过高或过低时,可以比不存在此种情形时适当降低标准。 4、要从商人的眼光对当事人的交易进行全面综合把握。商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没有人愿意作亏本生意。但是,就某笔业务而言,其可能宁愿亏损,而在另一笔业务中赚取更大的利润,或者以换取长久的业务关系、市场份额。因此,不能孤立地就某笔业务利润是否过高下简单的结论,往往要联系整项业务进行综合衡量。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