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要约 >

新要约与承诺的主要区别

时间:2012-03-01 13:57来源: 作者: 点击: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区别在于审查受要约人的答复是否对原要约内容在“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约责任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区别在于审查受要约人的答复是否对原要约内容在“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或变更,而不

  受人超过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的以外,为新要约。

  区别在于审查受要约人的答复是否对原要约内容在“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Υ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或变更,而不宜简单将其回复认定为是对要约的承诺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订立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约束力

    2008年9月2日,原告长沙市奥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被告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湖南...

  • 简解交叉要约

    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

  • 要约不可撤销并依缔约行事

    这种情况适用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赖可源于要约人的行为,比如受要...

  • 要约和要约邀请问题

    合同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成立。有时当事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要求,对方作了承诺,但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