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合同担 保 书
9、担保人同意按照资助合同的约定方式解决一切与本担保书、资助合同有关的争议; 10、担保人同意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确定资助资金的用款条件、拨款方式等,并根据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的要求协助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对申请人及其履行资助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11、担保人承诺:担保人本人或其家庭以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12、担保人承诺:在本担保书签署时,担保人如存在家庭的或与第三人共有的财产,担保人已取得了其他共有人同意与担保人共同履行本担保书的书面文件,并已同时提交该书面文件;在本担保书签署后,如出现担保人欲与第三人缔结婚姻关系、建立合伙关系或赠与关系、签署遗嘱或遗赠协议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本担保书的能力的法律事实,担保人应在该法律事实发生之前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提交书面文件,并根据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的要求采取财产抵押、财产或财产权利质押、缴存保证金等方式,作为履行本担保书的切实保证。 本担保书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担保书所附资料为本担保书的组成部分。 此致 担保人: 住所: 身份证号: 职业: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 1、担保人身份证明 2、担保人职业和社保证明 3、担保人收入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职业、学力证明 6、申请人住所和在深圳居所证明 7、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