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 的决议》,决定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
13.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14.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15.1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6.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的; 16.3.2 擅自处置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6.3.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6.3.6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6.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6.5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17.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应按照托管费用总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将公司移交甲方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1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第 方式解决: 18.1.1 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8.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 附则19.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