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2009年9月11日公布了出售资产的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与自然人周xx及赵xx签订了《股权转让(zhuanrang)协议》,将其持有的慈溪路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路佑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zhuanrang)给周xx及赵xx,其中,周xx受让路佑公司70%
xx集团2009年9月11日公布了出售资产的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与自然人周xx及赵xx签订了《股权转让(zhuanrang)协议》,将其持有的慈溪路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路佑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zhuanrang)给周xx及赵xx,其中,周xx受让路佑公司70%股权,赵xx受让路佑公司3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98万元。周xx和赵xx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甲方(出让方):上海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周xx、赵xx 丙方(担保方):xx有限公司 协议的主要条款: 1、转让金额: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总价为2498万元。 2、支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给xx公司转让款1,348.00万元;受让方在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xx公司转让款1,150.00万元。 3、对于受让方应支付的转让款,周xx和赵xx负有不分份额的连带支付的义务。 4、慈溪市杭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愿意对受让方1,150.00万元及协议的金的付款义务向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在受让方按约向xx公司付清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348.00万元后5个工作日内,xx公司向受让方交付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所需要的所有文件,配合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博主注: 这是一个小小的股权转让的交易,本身不复杂,但是,xx集团的做法还是值得借鉴的,尤其是已经标注黑体的部分: (1)由于是多个受让方,受让方之间必须承担,即不分份额的连带支付责任; (2)必须先支付首笔股权转让价款,然后才能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则不办理手续; (3)有了第(2)项的收款控制,担保方的担保责任就没必要对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承担担保责任了,只需对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可能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这样的安排,减轻了担保方的责任,从而也让利于交易的达成。这就是一直所说的,作为一个律师,无论代表哪一方,在不影响自己客户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多为对方着想,这样更加有利于交易的达成,而不能一味儿的强调己方的利益的保障,可以保障,但完全没有必要过度保障。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买卖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