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如何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2)

时间:2012-03-01 16:07来源: 作者: 点击:
在平时的合同制作过程中,都面临着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两类,第一,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那么,到底是选择诉讼解决还是选择仲裁呢? 要回答此问题,相信还是应当以
在平时的合同制作过程中,都面临着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两类,第一,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那么,到底是选择诉讼解决还是选择仲裁呢? 要回答此问题,相信还是应当以搞清楚诉讼与仲裁的区别为前提吧。 诉讼与仲裁都属法

  第六, 终局的程序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但劳动争议仲裁是个例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然也存在特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定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第七,强制权力的不同

  仲裁机构对于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无权行使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则可以对干扰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当事人拒不履行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时,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持裁决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决定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二、仲裁与诉讼的利弊

  仲裁与诉讼制度各有优劣势,二者形成相互补充的状态,也构成了我国基本的法律裁判程序。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

  二者的利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效率。

  当事人发生纠纷一般都希望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以避免投入更多的财力、时间成本。在这点上,仲裁比较占优势。首先,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对简单,诉讼相对复杂;其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立即生效。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上诉,并且提起上诉程序仍需时间:再次,目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人民法院的诉讼资源有限,加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官的判案水平、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和影响等因素,一个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判决生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2、关于灵活性。

  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员,甚至选择仲裁的时间和,选择适用的实体法。特别是可以据仲裁员的经验、阅历、职称、学历、品行素养、仲裁水平等诸多方面来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而诉讼则基本确定了受理的法院、审判员、审判的程序、时间及地点。当事人只能通过调整自己的相关情况来应对诉讼。

  3、关于专业性。

  有些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而这些事实判别又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仲裁机构既具社会威望、又具备权威的相关专业知识且熟悉法律规范的专家仲裁人员的优势,因而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有利于这些纠纷的解决。而法院的法官往往只具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对纠纷所涉的专业知识不一定了解,在事实认定上可能存在不足。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