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 > 合同诈骗 >

“小吃”吃大钱,加盟商落入特许经营陷阱(2)

时间:2012-03-01 16:04来源: 作者: 点击:
重点提示: 小吃吃大钱。小吃加盟,特许企业总部吸金能力不低。一个小吃项目吸走普通百姓家庭数年的积蓄,也阻断了稍有积蓄者发家致富的路程。在收取加盟后,特许企业总部对加盟商的发展不管不问,小吃加盟商连营业
重点提示: 小吃吃大钱。小吃加盟,特许企业总部吸金能力不低。一个小吃项目吸走普通百姓家庭数年的积蓄,也阻断了稍有积蓄者发家致富的路程。在收取加盟后,特许企业总部对加盟商的发展不管不问,小吃加盟商连营业执照都没法办理,如何使用总部的商号商标。提醒加盟商

  引者注:所谓的技术是真正的技术吗?问问厨师就知道了。

  第五条 货物配送和运费的承担

  一、乙方提前一周将购货计划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收取传真及电邮内容。

  二、乙方的第一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以后长期运费由甲方承担承担。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予以协商的精神解决。如未能解决,向合同签约地人民予以诉讼。

  引者注:大多数加盟商都自认倒霉,比协商的精神更和气!加盟商不信任法律,法律也无法保护加盟商。这是相互的。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壹年。到期后双方免费续签新约。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引者注:免费续约无限期,可见根本不值钱。加盟商快快掏钱,其余总部才不管。

  三、本合同甲方已经向乙方宣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约地: 北京市某区 签约时间: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周某构成合同诈骗吗

    一、案情简介 周某系北京郊区某农场经理,曾从事建设工程施工行业。2008 年,周某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