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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咨询: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

时间:2012-02-22 16:23来源: 作者: 点击:
来源: 作者: 日期:2010-07-22 ( 0 )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
来源: 作者: 日期:2010-07-22 (0)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解释(二)这样的规定,是有道理的。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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