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抚养费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 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有7名子女,因其中一人暂时无法找到,故原告先起诉其中6名被告。因老人与子女之间有隔阂,一起居住生活对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不利,老人现已77岁,又有病在身,现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照顾。老人不同意轮流居住,应当尊重其意愿。老年公寓是为老年人设立的供其安度晚年的场所,且老年公寓的生活环境、护理等条件都是比较优越的。张某要求被告承担的请求数额,远远超出老年公寓每月830元的收费标准,属于人为加重子女的赡养负担。故对超出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父母均已75岁,城市无业居民,除当地发给的低保以外,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自已有积蓄约2万元。膝下有二男三女,均已长大成人,各自收入高低不同,父母自60岁开始其子女就采用均摊医药费和生活费的办法,支付父母赡养费,但随着家庭条件的变化,及父母年高病多的现状,现每子女每月少则支付约110元,多则需支付300元左右(根据住院费高底有所区别)。现有部分子女称自已只有300元的工资(其配偶约收入1800元左右),打算每月只给父母100元赡养费,但父母认为不够,不同意。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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