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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时间:2012-02-22 16:58来源: 作者: 点击:
可请求返还 彩礼 的三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 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
可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

  可请求返还的三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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