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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 (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 (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
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 (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 " width="511" border="0" src="/info/hunyin/upimg/userup/1202/0QQ5043Z1.jpg" />
(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四)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五)双方之间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解释:禁止结婚的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解释】本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条件的规定,其中第(二)项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修改。 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一些表兄妹或堂兄妹等近亲谈恋爱的青年人,心中可能常常浮现出这样一个问题,结婚会不会对未来的儿女有不利影响?就是说会不会生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儿?如可能的话,发生的机会有多大?他们往往带着这些疑问来找医生,请求指导。 近亲结婚会不会对后代有不利影响呢? 这个问题有过争论。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所以多是亲兄妹结婚。然而,人们从无数事实中得出结论,血缘近的男女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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