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的条件及程序: 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内,持该《通知单》到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 准生证应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计生部门办理。 (一)夫妻生育之前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表达生育意愿后,由专干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二)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内填写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女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 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结婚证(属的还需提供及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各2张;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 (三)计划生育专干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代领生育证。 (四)发证机关应在核定计划生育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及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出具说明理由的书面文书。 (五)计划生育专干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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