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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2)

时间:2012-02-23 16:02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文介绍离婚常见问题,有关离婚方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条件,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与离婚密切相关的问题的解读。常见问题系列一:离婚的方式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
 本文介绍离婚常见问题,有关离婚方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条件,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与离婚密切相关的问题的解读。 常见问题系列一:离婚的方式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确定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确定了抚育费的数额,给付方法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育方承担全部抚育费的,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正常生活的需要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抚育协议无效。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

  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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