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只听说过试婚,然而记者在走访沪上一家离婚公司时意外发现:一种试离婚模式正横空出世,成为继试婚、丁克之后的又一婚姻新名词。 近日,该公司拟推出试离婚服务,让冲动是魔鬼的的夫
而“试离婚”期间,则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咨询师会站在中立的角度进行有效劝解,可以诊断、医治、挽救婚姻,并让他们学会如何经营婚姻,掌握爱的技巧,这是一个良性的发展。 “选择‘试离婚’的往往是可以挽回的婚姻,往往双方皆有继续尝试磨合并拯救婚姻的意图,而单纯的分居往往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 明丽表示,“试离婚”是对婚姻的一次补课,甚至于恶补,因为有婚姻专家指导,能有助于夫妻双方度过婚姻危险期。据其介绍,一般婚姻康复期就是6~12个月,有些丈夫或者妻子就利用“试离婚”期间去了断婚外情。 明丽表示:目前,已有三四十对夫妻尝试了该服务,其中有80%左右的婚姻,在试离婚后破镜重圆。 说法 【律师提醒】“试离婚”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试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协议是否能对“试离婚”期间的婚姻进行约束呢?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女律师联谊会会长、理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慈玲。对方表示,“试离婚”在法律上是没有这种术语的,凡未到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这种“试离婚”的做法只能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缓和双方关系,寻找一个缓冲、调解的办法。在此期间,当事人应该承担的义务,比如孩子抚养费等都不能免责。 “‘试离婚’约定不比做买卖,私下签合同就可以。”李慈玲特别提醒那些欠缺法律意识的市民:“别以为签了‘试离婚’协议,就可以为所欲为,一旦发生婚外情造成事实婚姻,还是可以追究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这种所谓的‘试离婚’协议书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要靠当事人双方的自觉,否则一旦有一方反悔,随时可以变更。”李慈玲支招说,假如要增强这份协议书的约束力,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必须请公证部门公证,或者请法律界人士见证。 【民政部门】 如果是公益的就比较好 “‘试离婚’的做法不可取。”市民政局婚登处处长周吉祥对此做法十分反感:“婚姻是神圣的,‘试离婚’就像试婚一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提倡的是婚姻自由、责任自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需要用心经营的。” 周吉祥指出,这种“试离婚”服务如果是公益的就比较好,但现在,商业服务的价格不是普通老百姓所能接受的。他介绍说,2004年,首个离婚劝和服务在普陀区开展,并成立了离婚劝和工作室。之后,好几个区都试点了不同形式的离婚劝和服务,如闵行有律师进驻婚姻登记处,免费提供服务;松江有心理咨询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从2004年至今,本市共劝和了1000多对夫妻。现在,他们打算在全市推广该服务。 “劝和服务比较适合草率型、冲动型的夫妻。”周吉祥指出,除了公益服务外,当然,也不排除有的机构提供高端收费服务。 某试离婚协议 时间一般为半年,也可延长至一年; 女方仍居住在现住房内; 婚生子随母亲生活,父亲可探视; 试离婚期间双方不得干预对方任何自由; 对父母、孩子不公开试离婚情况; 期满后视情况,继续恢复正常婚姻生活或办理离婚手续。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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