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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引起人们重视。本文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小赵婚前买的黄金,在婚后价值增高,但增值仍属于小赵个人财产。 法律快车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推荐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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