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
四、留学生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自费留学生,持本人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费留学生,持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结婚证明和本人护照;3、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就读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此规定也适用于在大陆学习的台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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