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律师评析以及法院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律师评析以及法院判决。 推荐阅读: 的分类
[法律法规] 的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外,而不涉及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纠纷的问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相关案例] 林某和沈某系本市某一知名大学装潢设计专业的同班同学。大学期间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毕业后两人没有回到家乡而是共同在本市徐汇区开设了一家小的广告公司。考虑到两人恋爱关系已经十分稳定,在取得双方父母同意的前提下两人便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开始了同居生活。因两人户籍均不在本地,婚姻登记手续还需要共同回到原户籍地办理,同居后两人就一直没有办理,后来随着公司经营的逐步扩大,两人就更抽不出时间回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了。 2005年两人生育了一个男孩,男孩出生后不久被送回男方老家由男方父母代为照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两人因经营问题和生活问题的分歧越来越多,经常争执不断,甚至发生了多次的肢体冲突。 2009年底沈某干脆就搬出家里,一个人在外面单独租住。林某在多次与沈某沟通无望的情况下,只得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判决男孩归林某抚养,分割两人所有的共同财产。 [律师评述] 本案涉及的是比较典型的同居关系解除及相应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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