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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5月1日以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
十六、如何撰写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 十七、《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十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罚款标准作了哪些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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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5月1日以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
十六、如何撰写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 十七、《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十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罚款标准作了哪些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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