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规范、便民、高效原则,采取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升执法水平等多项措施,队伍建设取得明显实效。但由于交通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以及极个别执法者自身素质低下,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因安全意识、法制观念等方面原因,
其次要走内强素质之路,确保事故处理公正纯洁。事故处理公正与否,是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也是群众评判交警乃至于党和政府形象的最直接因素,更是检验民警规范执法的一根秤。一是要提高每一位民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促进执法公正。二是要规范事故处理基础工作,建立包括 122值班备勤、接处警、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事故涉刑案件和快速处理等执法台帐,做到台帐齐全、详细、准确。三是要加强监督制约减少偏差,设置警民联系栏,对事故处理民警的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妥善处理和解决督查出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第三、要借助外力,实现事故处理公开透明。向社会支持要警力、向群众理解要警力,大胆尝试走交通事故处理社会化之路。湖口交警大队在此举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江西省交通事故处理岗的一大亮点。该大队领导及办案民警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真诚与乡村干部结交为友,热心与群众进行沟通与交流,宣传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赔偿规定,取得了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好的影响,使不少的复杂事故处理迎刃而解。在处理2005年9月的两名学生当场被撞死的事故中,村干部尽责尽力,协助和配合交警稳定死者家属与村民的情绪,做好善后处理,使该起事故得到圆满解决。 第四、以人为本,追求事故处理便民高效。群众满意不满意,就是衡量工作的标尺。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对群众真诚仁爱,在办理案件中充分体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事故处理民警、速裁法庭法官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耐心细致答复每个问题,方便群众与办案人取得联系和沟通。在追求高效方面,举人性化之措,特事特办。只要符合条件,一律使用快速处理程序,尽最大限度给交通事故双方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