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点左右,铁东长大街附近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惨剧,一名看起来50多岁的男子骑车驮着一袋大米,路过时被一辆搅拌罐车撞上,不幸身亡。男子的遗体被运走后,一半大米遮掩了地上的血迹,另一半留在袋子里。就在围观者对车祸议论唏嘘时,一辆轿车等信号灯时停下,
对此,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表示,这种车祸现场“捡”东西的行为确实比较少见。以前,曾有在车祸现场,有人趁伤者昏迷时,把伤者手机偷走,后被判刑的例子。“捡大米”这件事从法理上看,盗窃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大米归骑车男子所有,男子死后,大米也是归其家人所有,私自把他人财物拿走,属于非法占有。但按照法律规定,大米的价值较小,达不到量刑标准,所以还不能算是构成,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