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 (责任编辑:admin)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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