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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失业保险金或能获补贴

时间:2012-02-28 14:07来源: 作者: 点击:
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本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首次被纳入补贴范围。对此,市物价
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本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首次被纳入补贴范围。对此,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将考虑参照执行,“但具体会

    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本月起,领取保险金人员将首次被纳入补贴范围。对此,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考虑参照执行,“但具体会否直接将这类人群纳入,还要参考相关部门对低收入群体的界定标准”。此外,物价部门也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的机制。

    根据《通知》,一旦存在这种现象,即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一定时期以上,居民消费支出仍大幅增加,仅仅依靠发放临时价格补贴难以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那么,在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时,地级以上市政府就必须要按照有关程序于3个月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自提高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周期于次月起重新计算。(张晓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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