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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将调整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2)

时间:2012-02-28 14:03来源: 作者: 点击:
日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起,省城将调整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并且将增加类风湿性关节炎等18种门诊大额疾病,参保人可选择任意一所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通过
日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起,省城将调整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并且将增加类风湿性关节炎等18种门诊大额疾病,参保人可选择任意一所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通过提高报销比

  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停止缴费并办理了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手续后,三个月内应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手续。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要按规定一次性补足。逾期不办理的,可视作自动脱保,但原个人账户基金仍可继续使用。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的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办理参保手续,并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为基数一次性足额补缴费用后,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应按首次参保人员对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需按照办理补缴时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足额补缴。

  周峰表示,此次还作出了补缴的特别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的职工,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可自愿办理参保手续,并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足额补缴费用后,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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