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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法院判决临时工享有退休权案的调查(2)

时间:2012-02-27 13:37来源: 作者: 点击:
“临时工”何日能圆退休梦 ?? ?? ——一起法院判决临时工享有退休权案的调查 ?? ?? ?? 时下,由户籍制度和昔日劳动用工制度造成公民在社会中的身份差异随处可见,正式工、临时工;城镇人、农村人;“正宗”工人、农
“临时工”何日能圆退休梦 ?? ?? ——一起法院判决临时工享有退休权案的调查 ?? ?? ?? 时下,由户籍制度和昔日劳动用工制度造成公民在社会中的身份差异随处可见,正式工、临时工;城镇人、农村人;“正宗”工人、农民工……户籍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社会待遇各

?? 马顺芝到达退休年龄后,多次找有关部门解决,医院也未明确表态不给其办理,马顺芝在解决无望后到仲裁机关申诉,不应视为已超仲裁时效。上诉人主张马顺芝工作期间属不连续状态,因未提供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处理适当,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2003年6月20日,南阳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波三折退休梦

?? 马顺芝拿着南阳中院的终审判决书到医院办理退休手续,医院仍然说没法解决。

?? 2003年11月6日,马顺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要求医院执行生效判决,医院以不服终审判决已向法院提出申诉并以立案为由,请求暂缓执行。

?? 2004年7月12日,南阳中院发出《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了医院的申诉。

?? 2004年9月24日,医院向劳动人事局打报告,要为马顺芝办理退休手续。然而,宛城区劳动人事局以《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对临时工退休问题的复函》已废止,为马顺芝办理退休手续无政策依据为由,拒绝办理退休手续。

?? 2005年4月15日,法院向劳动人事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为马顺芝办理退休手续。

?? 2005年4月25日,劳动人事局向宛城区法院递交《关于马顺芝能否办理退休一事的情况说明》:我局根据你院的司法建议书,结合市局答复意见,认为马顺芝与医院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仍系临时工身份,其提供不出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不符合退休规定,并以截至目前全区乃至全市无一例临时工办理退休手续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 马顺芝面对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不得不开始上访。

?? 2006年7月14日,在法院的协调下医院和马顺芝达成了和解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马顺芝32832元,马顺芝放弃医院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和每月支付退休金的请求。7月20日,双方履行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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