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劳动法 > 员工手册 >

转租公租房员工5年不配租

时间:2012-02-27 18:00来源: 作者: 点击:
亦庄开发区房地局近日公布,开发区内三套公租房被查出存在转租行为,经开发区房地局调查核实,决定收回住房,并对已经事实转租的公租房承租户给予5年内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理。昨天,开发区房地局组织相关单
亦庄开发区房地局近日公布,开发区内三套公租房被查出存在转租行为,经开发区房地局调查核实,决定收回住房,并对已经事实转租的公租房承租户给予5年内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理。昨天,开发区房地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开发区内已配租公租房的使

  亦庄开发区房地局近日公布,开发区内三套公租房被查出存在转租行为,经开发区房地局调查核实,决定收回住房,并对已经事实转租的公租房承租户给予5年内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理。昨天,开发区房地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开发区内已配租公租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0月25日,有媒体报道在网上出现了鹿海园四里小区出租信息。该小区是亦庄开发区为驻区企业提供的园区配建公租房。当日,经开发区房地局调查核实,有3条信息确认属鹿海园四里公租房,其中侯某所承租的公租房已经与第三方达成租赁意向,其余两套房屋尚未实际转租。

  10月26日,产权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决定与承租单位解除上述3套公租房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开发区房地局根据开发区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与第三方达成租赁意向的侯某给予5年内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理。同时,开发区房地局向开发区内所有房屋中介公司再次下发通知,特别提示开发区内公租房不允许转租,各中介公司不允许从事该类房屋的租赁代理业务,如有中介公司违反“通知”要求继续代理上述业务的,房地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转租等违规行为,开发区房地局近期还将建立包括承租方代表、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所在地派出所在内的公租房协调监督机构,并通过网络搜索、物业巡查、有奖举报等措施杜绝开发区内公租房转租等非法使用行为。热线举报电话:67884996。

  阅读延伸: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