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不正型——这种家庭是指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中有思想品德、生活作风不好而又没有改正的,它直接影响到家庭中的青少年成员。青少年正处于学习模仿阶段,这样的家庭无疑对他们起到了染缸和温床的作用。 溺爱型——这种家庭的教育方式是,父母对子女是爱而不教,对子女不合理的要求百依百顺,导致他们从小追求享受,好逸恶劳,贪得无厌,骄横任性,自私无度,多见于或未家庭。在这种家庭成长的青少年易形成自私、任性、固执的性格。 2、学校环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学校的教育来塑造。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学校的教育功能。因为学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阵地,也是培养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场所,小学教育阶段(6—12岁)主要是直观教育、形象思维为主,进入中学阶段(12—18岁)则以抽象思维为其特征,到了高中阶段(16—18岁)则开始形成世界观。而且中学阶段还是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具有正义感;而另一方面认识能力还不全面,评价事物、看待问题好走极端,情绪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处理挫折等。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学校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 重智育、轻德育——这在中学教育中特别突出,衡量一个学生的好坏,就是一个标准——学习成绩。成绩好,则一切都好,“一俊遮百丑”,忽略思想品德教育。而成绩差的学生,老师厌弃,家长生气,社会歧视,无人关心,使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这无疑把他们推向社会的对立面,使他们自暴自弃,出现反社会倾向,且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校风不正,管理不善——由于社会的发展,今日的校园早已和外界的社会融为一体,再也不是昔日宁静、琅琅书声、做学问的世外桃园,四周遍布网吧、游戏机,加上学校管理滞后,导致有学生旷课、吸烟、打架、偷盗、早恋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学时期是青少年心理快速发展阶段,是人生世界观形成阶段,但由于心理发展还末成熟,世界观还末定型,这个阶段的可塑性还很强,在如此的校园环境中生活、成长,稍一放松,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老师缺少师德——教师应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和自由主义思想影响,有些老师缺乏敬业精神;有的老师在讲台上大发牢骚,把情绪带进课堂;有的老师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对成绩差的学生要么讽刺挖苦,要么放任不管,甚至打骂体罚。如此师德,使“老师”这个崇高形象在学生心目中荡然无存。 教育缺乏科学化——中学阶段是青少年生理、心理快速发展并充满矛盾的阶段,如果教育引导得当,则能顺利健康地渡过这个时期,走向成熟而融入成人社会。反之,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受到不良的影响,则很容易误入歧途。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便是早恋。进入中学阶段,青少年随着生理的发展,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此时,会对异性产生好奇,但对异性的认识又是朦胧的、模糊的。这就需要学校教育及时地、科学地加以引导,使他们能平静地渡过这个“危险期”。我国有一新闻纪录片《青少年心理卫生》,就是介绍如何科学地引导青少年平静地渡过这个“危险期”。但现实中,很多学校教育不重视青少年这一生理、心理规律,对待学生存在的问题要么不闻不问,要么训斥批评,使学生与老师、家长对立或者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 3、居住及工作环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学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围邻居、工作场所中结交了坏朋友后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很大,尤其危险是,邻里中有教唆犯、惯犯、品行不良的人,他们常引诱邻里间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这类人腐蚀性之大,危害社会之严重,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青少年接触了这些人如同感染了病菌一样,很快就变坏,当他们的犯罪行为发生后,老师和家长往往为之吃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中国古代就有“孟母择邻”的佳话,可见居住环境的重要性。 二、主体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除前面所述的社会环境因素外,还与青少年主体本身的因素有密切关系。 1、生物学因素。 整个青少年时期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11至14岁,也称为少年时期;另一个是15至25岁,称为青年时期。青年期又可分为青年早期15至18岁、青年中期19至22岁、青年晚期23至25岁。不同的年龄阶段由于身心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社会经历各异,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及对犯罪种类和作案手段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末满14岁,因受父母保护多,独立行为少,故违法行为也少。15至25岁这一年龄段,是犯罪高发年龄段,其原因是这一阶段体力旺盛、行为冲动、情绪不稳、自控力弱、性欲强烈,而认识能力不全面,进行自我调节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意志等心理因素发展还不成熟,这个时期若教育引导不当,则很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这个年龄段的犯罪类型和犯罪手段也有明显的特点,多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盗窃、抢劫、伤害、强奸以及杀人等犯罪。特别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类型中,毒品案件呈发展趋势,这也是与这个年龄段的心理特点有关,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好奇心强,且自制力差,加之贩毒分子的引诱,很容易走上吸毒、贩毒的道路。由于吸毒耗资巨大,青少年一旦吸食上毒品后,无经济来源则可能引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的发生;女青年一旦吸毒后,则多采取卖淫、诈骗等犯罪来获取毒资。 2、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是指青少年主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一些不良心理因素,如个性倾向、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等,又吸收了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1)、个性倾向性因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