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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 盗伐树木交到派出所被判刑

时间:2012-12-23 18:4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枣阳一派出所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不惜做贼获刑 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枣阳民警喻某竟伙同他人两次盗伐林木,然后将所盗伐木材交到派出所,当作没收的赃物出售。 昨

  枣阳一派出所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不惜做贼获刑

  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枣阳民警喻某竟伙同他人两次盗伐林木,然后将所盗伐木材交到派出所,当作没收的赃物出售。

  昨悉,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原民警喻某被襄樊高新区法院判刑两年,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喻某在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担任民警期间,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找到熟人刘某、姚某商议,姚某提出砍伐木材作为赃物交到派出所,喻某表示同意。当月20日,姚、刘两人雇了几名工人,窜至熊集镇茶庵村盗伐林木,喻某赶到现场欲将木材运走时,山林承包人曲某闻讯赶到,喻某等人逃走。

  今年3月,刘、姚两人又窜至该镇原彭冲村,盗伐松树14棵,喻某赶到将木材运回派出所。喻某对所长称,木材是发现别人盗伐后追缴的赃物,遂将该批木材与派出所其他木材一并作价卖给刘某。

  案发后,山林承包人报警,襄樊市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后,于4月11日将喻某抓获并刑拘。

  法院审理认为,喻某作为民警先后盗伐林木近10立方米,数量较大,已构成盗伐林木罪,遂对喻某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对刘某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对姚某判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各对3人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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