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 > 刑罚量刑 > 自首 >

无意识投案行为的定性

时间:2012-12-19 15:00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据此,刑法理论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或者说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在此,我仅针对一般自首,对无意识投案行为进行一下浅显的论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一般情况下,一定的行为都是基于一定的目的而实施的,或者至少可以说,是在一定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自首,是一种 法律上的行为,当然不可以例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种情形,即投案行为和投案意识是相分离的。投案行为是偶然的,当时根本不存在投案意识。投案意识只能在另一时间段出现,而且很难判断。由于其与自首在形式上几近一致,我将其称为:无意识自首。对于此种行为,应该有一个怎样的评价呢?我简要谈一下我的拙见。

  一般自首的条件为:一,自动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意识自首行为是否具备一般自首的条件呢,我们可以做以下分析。何谓“自动投案”。我们一般需从三个方面进行把握。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2,自动投案一般应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即犯罪分子的归案并不违背其本人的意志;3,自愿至于司法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

  现在,我们举个例子,结合案例来分析该行为。甲女曾经包庇过乙男,但不认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包庇罪。若干时间以后,基于某种原因,甲女到公安机关告发乙男的时候,于陈述的过程中,将自己的包庇行为透漏给了公安机关。结合一般自首的条件,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分析:从第一点来看,并无疑问。我们接着看第二点,投案行为是被动的,行为人并不认为自己先前的行为构成犯罪,自己将客观上构成犯罪的行为告诉公安或其他相关机关,完全是无意识的。将无意识的行为归于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至少我是不可以接受的。我们再来看第三点,无意识投案后,该行为的结果,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是否自愿,我们是很难判别的。综上所述,甲女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投案。

  那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怎么看待呢。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客观上构成犯罪,尽管行为人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以犯罪论。但该理论是否适用于自首呢?客观上交代的是犯罪事实,但主观上对此并无认识,而不是不认为是犯罪。我认为,在该条件中,侧重点应该在客观方面,客观上交代了,客观上构成犯罪的行为事实。

  一般自首的条件,无意识自首行为只具其一,故其不属于自首。

  但是,张明楷教授在其刑法学自首篇中曾有过这样的观点:自首制度,旨在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另一方面,使案件及时侦破与审判。这两个方面既是设立自首制度的目的,也是设立自首制度的根据。而且两者只具其一即可。我赞同此观点。从这个角度看,应该将无意识自首行为认定为自首。

  将自动归案作广义解释,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也应当将无意识投案行为认定为自首。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刑法自首认定的情况怎么理解?

    核心内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判定自首中,自动投案、...

  • 自首 量刑

    自首 量刑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

    通俗地讲,自首就是自己检举、揭发自己。也就是举报人将自己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

  • 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的两个问题

    取保候审与自首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却遇到了两类犯罪人因取保候审而影...

  • 自首量刑标准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

  • 自首和立功

    一、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一个重要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