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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2)

时间:2012-12-29 23:54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否则便是防卫过当。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 , 保护合法权益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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