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江山美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代理词 知识产权律师田发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一、网尚公司为本案的适格原告 1、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涉案影视作品著作权 (1)天下影画公司不拥有著作权。 (2)电影人制作有限公司授权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独占性拥有《江山美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尚公司独占享有涉案影视作品《江山美人》在中国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及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 通过上述两点的分析,显而易见,依据网尚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保利博纳公司为涉案影视作品《江山美人》的著作权人,其有权依照我国法律将著作权的相关权利许可给网尚公司。网尚公司独占享有涉案影视作品在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在享有的相关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下以原告身份提起本案诉讼,主体是适格的。 《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受该法保护的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进一步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被告侵犯了网尚公司享有的涉案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 (一)被告网吧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涉案影视作品在线有偿播放服务 (二)被告网吧侵害原告著作权之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事实清楚,应承担侵权及赔偿责任。 1、被告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或过失。 2、被告完成侵权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1号]第四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故被告网吧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三、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 (1)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问题 (2)关于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