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客检证书诈骗 所谓"假客检证书诈骗是指诈骗分子以申请人代表名义在受益人出货地签 发检验证书,但其签名与开证行留底印鉴式样不符。致使受益人单据遭到拒付,而 货物却被骗走。 这种诈骗通常有如一特征: 1.来证含有检验证书由申请人代表签署的"软条款"。 2.来证规定申请人代表签名必须与开证行留底印鉴式样相符; 3.来证要求一份正本提单交给申请人代表; 4.申请人将大额给受益人作抵押或担保; 5.申请人通过指定代表操纵整个交易过程。 例如:某中行曾收到香港BD金融公司开出的以海南某信息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 证,金额为USD992.000.00元,出口货物是20万台照像机。信用证要求发货前由申 人指定代表出具货物检验证书,其签字必须由开证行证实,且规定1/2的正本提 单在装运后交予申请人代表。在装运时,申请人代表来到出货地,提供了检验证书, 并以数张大额支票为抵押,从受益有手中拿走了其中一份正本提单。后来,受益有 将有关支票委托当地银行议付,但结果被告知:"托收支票为空头支票,而申请人 代表出具的检验证书签名不符,纯属伪造"。更不幸的是,货物已被全部提走,下 落不明。受益人蒙受重大损失,有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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