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曾于2003年1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2005年12月20日上午,与王贵宝案有牵连的恒瑞实业有展有限公司兼总经理单云瑞又因向王贵宝行贿和虚报在一中院接受了一审判决。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单云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 今年47岁的单云瑞曾是中国城市车辆总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捕前系恒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一中院审理查明,1997年5月,被告人单云瑞使用虚假的验资证明,虚报中国城市车辆总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北京金集浩商贸集团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欺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了恒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2001年5月,单云瑞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验资证明,虚报恒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万元、中国华力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万元,欺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登记设立了北京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单云瑞一共虚报注册资本7600万元。 按照单云瑞的供述,他成立的这两家公司,全是空头公司,没有任何资金注入。单云瑞供述,1996年底1997年初,他开始运作注册成立恒瑞公司,想成立一个大点儿的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公司。他听说成立这样的公司必须是国企控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三千万元,因此他找到中国城市车辆总公司,双方谈好由中国城市车辆总公司名义上出资2550万元,占51%的股份,只出成立公司的相关手续,并不实际出资,也不参加管理,每年收取10万元的管理费。同时,他又找到北京金集浩商贸集团,让北京金集浩商贸集团作恒瑞公司另一个股东,名义上出资2450万元,占49%的股份,只出股东手续,不实际出资。恒瑞公司的成立,单云瑞本人没有出资,中国城市车辆总公司和北京金集浩商贸集团也没有出资。 一中院还查明,2001年5月,被告人单云瑞在使用北京市运输公司公款并有部分公款超期未还的情况下,给予该公司经理王贵宝东芝牌43D7UC型投影电视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3980元)。据单云瑞讲,他与北京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是在1996年认识的,当时王贵宝还是运输七公司的经理。有一次,单云瑞与王贵宝打电话联系,得知王贵宝的新家已经装修好,还没有买电视,遂为王贵宝购买了一台背投电视机。据单云瑞在公安机关交待,王贵宝被“”后,他曾让其姐夫将背投电视拉回来。在北京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一案中,涉及到的挪用公款罪,就是王贵宝违返公司规定,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个人决定将1100万元借给恒瑞实业公司用于偿还欠款使用。受贿罪则是让单云瑞及其公司为其垫付部分购房款和购买背投电视机。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