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医疗 > 医疗法规 >

切胆囊伤胆管医院赔偿16万

时间:2012-02-22 11:23来源: 作者: 点击:
讯 (记者 朱燕 通讯员 刘畅) 徐某因患胆结石到延庆某医院治疗,没想到在切除胆囊时,胆管被损伤。近日,经延庆法院调解,延庆某医院 赔偿 徐某 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1万元。 200
讯 (记者 朱燕 通讯员 刘畅) 徐某因患胆结石到延庆某医院治疗,没想到在切除胆囊时,胆管被损伤。近日,经延庆法院调解,延庆某医院赔偿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1万元。 2006年8月18日,徐某因患胆结石到延庆某医院治疗,同月21日行

 

  讯 (记者 朱燕 通讯员 刘畅) 徐某因患胆结石到延庆某医院治疗,没想到在切除胆囊时,胆管被损伤。近日,经延庆法院调解,延庆某医院徐某、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1万元。

  2006年8月18日,徐某因患胆结石到延庆某医院治疗,同月21日行全麻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术后一周,徐某出现严重黄疸,周身发痒。

  后徐某到北京佑安医院,徐某的病情诊断为重性梗阻性黄疸,发病原因是胆囊切除术时钛夹夹错胆管,造成胆液不能排出,进入体内血液。   

   9月1日,徐某又到延庆某医院检查,次日医院为徐某办理了转院手续,将徐某转院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确诊后为原告行胆肠吻合术。术后,徐某于9月19日回到延庆某医院住院治疗至10月18日。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发生,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原告的损失系由被告医院引起无争议。经双方当事人选择,法院于2007年6月6日委托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损伤进行伤残程度鉴定,鉴定结论为8级伤残。被告延庆某医院同意对原告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