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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侧弯治成瘫痪医院赔偿56万

时间:2012-02-22 11:23来源: 作者: 点击:
本 报讯 本想通过手术治疗脊柱侧弯的少女患者,手术后却被治成双腿瘫痪终生残疾。该少女把手术医院起诉索赔220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被告医院同意一次性 赔偿 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
本 报讯 本想通过手术治疗脊柱侧弯的少女患者,手术后却被治成双腿瘫痪终生残疾。该少女把手术医院起诉索赔220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被告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6万余元。 2004年3月1日,在密云县一所小学读书

 

报讯 本想通过手术治疗脊柱侧弯的少女患者,手术后却被治成双腿瘫痪终生残疾。该少女把手术医院起诉索赔220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被告医院同意一次性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6万余元。

  2004年3月1日,在密云县一所小学读书的珊珊,因走路时有些跛脚,被父母送到西城区某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珊珊被确诊患有“先天性脊柱侧弯”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2004年4月9日,医院为珊珊进行了矫正融合术。但是术后第二天,珊珊便出现呼吸困难。第三天,她的双下肢无法自主活动。在拆除脊柱内固定器后,珊珊感觉脊柱弯曲比以前更严重了。虽然此后进行了多次康复训练,但珊珊仍无法独立行走,大小便失禁,生活也不能自理。

  2006年9月7日,市医学会对珊珊的争议做出鉴定:珊珊术后发生脊髓损伤是此类矫正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但医院在术后对患儿病情观察不仔细,对术后出现的双下肢活动障碍处理不及时,存在。

  鉴定结论为此事属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文中珊珊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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