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医疗 > 医疗法规 > 地方法规 >

《无锡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出台

时间:2012-02-22 09:44来源: 作者: 点击:
《暂行办法》出台 无锡 医疗救助 实现城乡并轨 12月13日从无锡市财政局获悉,与城乡并轨的居民 医疗保险 制度相衔接,《无锡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无锡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
《暂行办法》出台 无锡医疗救助实现城乡并轨 12月13日从无锡市财政局获悉,与城乡并轨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无锡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无锡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并轨,实行了城乡一体的救助范围

  《暂行办法》出台 无锡实现城乡并轨

  12月13日从无锡市财政局获悉,与城乡并轨的居民制度相衔接,《无锡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无锡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并轨,实行了城乡一体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结算方式,提高了救助的均等性、公平性。

  “新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增加了城镇三无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养职工、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持有《残疾证》2级以上无业重残人员、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以及个人用负担较重的人员。救助标准有了提高,实行按病种分档救助,增加对普通、十二种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万元以内,门诊特殊病种患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个人自负部分给予70%的救助;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居民医疗保险结付封顶线以上、个人自负5万元以内部分给予70%的救助。同时,对上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分类分档一次性医疗救助。

  据悉,“新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为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提供了资金支撑、完善了筹资方式。我市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在原来的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及慈善资金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上年度结余部分,按不高于5%的比例扩充。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