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14日 (1995)行他字第6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4)皖行监字第06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 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995年6月14日 (1995)行他字第6号 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4)皖行监字第06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对医疗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 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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