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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北流一名产妇死亡申请尸检遭遇法律“真空”(2)

时间:2012-02-18 11:06来源: 作者: 点击:
24岁的产妇李雪玲顺产下一男婴后,就因大出血而撒手人寰。家属为弄清楚她的死因,申请尸检。一直等到超过法定的尸检期限,仍无人来开刀。 产妇顺产后大出血 家属称医生在产后进行清宫,卫生院称是对子宫按摩 3月16日
24岁的产妇李雪玲顺产下一男婴后,就因大出血而撒手人寰。家属为弄清楚她的死因,申请尸检。一直等到超过法定的尸检期限,仍无人来开刀。 产妇顺产后大出血 家属称医生在产后进行清宫,卫生院称是对子宫按摩 3月16日下午,北流市扶新镇茂化村塘边组。李雪玲的家属讲述

    对申请尸检遭遇“延期”的说法,家属陈日金很不理解:“尸检要在48小时内进行,可该由谁来告诉我这样的规定呢?”

    记者查阅了目前的《医疗条例》,发现就尸检的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如,出现患者死亡后,谁有告知尸检期限的义务;在什么情况下、由谁向谁提出尸检要求,以什么方式提出,谁是尸检的责任者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余副科长说,事实上,在48小时以外的冰冻期,一些医院一般不愿意派人去尸检,担心尸检结果受保存条件影响,医院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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