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说,在“举证责任倒置”这一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会大幅增加。而近日的一项统计结果显示,医疗赔偿纠纷案件确有增加, 但患方败诉的比例也在增加。因此,对于医院来说,只要有充分的准备,并了解法庭的审理程序?被起诉并不可
司法鉴定结论:根据现有病历材料、病理组织学切片和手术前后两次CT片所示形态特征,患儿的左肾属于萎缩,而非人为切除,萎缩小肾在1999年11月5日的CT片上可以看到。从1996年11月23日的CT片和手术记录来看,患儿腹部神经母细胞瘤的位置与左肾相邻,并与左肾肾门处有接触,术中分离困难。造成患儿左肾萎缩的原因,推测可能是手术人员在将肿瘤组织与肾脏组织分离切除时,误伤肾脏血管,尤其是肾蒂血管损伤?容易使肾脏失去正常血供,从而导致肾脏萎缩。在如此小的儿童(年仅4岁)身上开展如此复杂的手术,是手术同意书上交代手术并发症中的“损伤腹腔重要脏器,损伤胰腺、脾、肾”情况。因此,从病历记载来看,手术中并无不妥之处。 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司法鉴定是本案定案的最关键证据。 3、有关证据的概念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机构通过对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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