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医院砍人事件”引起舆论纷争“为什么一有恶性事故, 就首先想到是医院的错?” 近些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不断蔓延,恶性事件、群体事件不断发生,已成为一种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日前,东莞市“长安医院砍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凶杀
例如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往往因医院和患者双方缺乏信任,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反而容易将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在常规思维里,大家通常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存在着“父子”关系,因此也质疑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公正性,不愿去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此外,第三种途径受阻则是因为法院诉讼存在着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缺陷。 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借鉴山东、江苏等地的先进做法和对照东莞市实际的基础上,目前市政府打算成立东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将成为由政府出资成立的具有第三方独立性质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代表政府依法调处医患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服务。改变以往医患双方直接对立的局面,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一条新的渠道。 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运作后,如何调解医患双方的赔偿问题将备受关注。据了解,国内不少医院都已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医疗责任险,不过,在目前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仍习惯性地找医院,而不愿与保险公司交涉,医院仍然要付出大量人力和精力来应对医疗纠纷。 另外,多数医院认为医疗事故发生几率小,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必要性不大,因此,尚难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疗责任险。卫生部门经过调研也发现,近一半医院赞成由卫生局统筹整个卫生系统,统一购买医疗责任险。 对此,卫生部门表示,东莞打算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计划今后在全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试点推行,然后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推广,建立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模式。 ■声音 一桩刑事案件 凶手应当严惩 廖新波(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我认为讨论“长安8·16事件”不应急于在制度上谈论,制度造成的医患关系紧张,就如同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是另外一码事。如将此事与制度联系在一起,就会喊出“医生该杀”的口号。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表明,还没找到凶手行凶的原因,也没发现医生操守问题。如果一名警察在巡逻时被杀,也该杀?不顾生命安危相助者也该杀? 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旦有恶性事件在医院发生,有的网友就首先认定是医生和医院有错,甚至喊出“杀得好”这种失去理智的口号?就此次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而言,这起事件是因为凶手对医学的无知,将首次看病的医生当作靶子发泄,根本与水平和医疗操守无关。呼吁网友们正直、正义与良知的回归。 金先生(东莞市长安医院副院长):根据查询的资料显示,凶手卢某因面部痉挛的病症,于今年1月21、23、24日先后三次到长安医院就诊,其B超、检验、处方的总费用仅为136元。由于病人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目前医院仅留有简单的医生日志。此次事件早已远远超出医患关系的范畴,直接上升为刑事案件。 王小飞(南方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助理):我不赞同把此次事件当作医患矛盾来处理,这事件本身很明显,就是一桩有预谋的刑事案件。现在一提到医患矛盾,尽管是医生与患者间的个体事件,但大众都比较倾向于从体制上找问题,把患者当作弱势群体,如果此次事件仍按照这种思路,那么就会弱化和偏袒凶手的罪恶行径,这对死伤者家属非常不公。 杨杰(东莞市长安医院内科专家):刘医生和伊医生平常为人都非常好,对同事的事情也很热心。从来没看到他们与患者有过什么激烈的争吵。在今时今日,许多医务人员都知道医生的职业风险一般都是来自医疗纠纷之类的,但从未想过会出现刘医生的这种遭遇。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病人,而每种病症都有其多变性和复杂性,如果按凶手的这种偏执思维,那是不是全天下的医生都该死?!我认为在严惩凶手的同时,要通过国家体制和管理上的加强,进一步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记者手记 铭记“8·16”事件 探寻医患纠纷平衡点 “长安医院砍人事件”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我们来不及思考。 就目前整个业内情况而言,我国恶性医闹事件频频发生,患者维权暴力化倾向日趋普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随着患方与医方纠纷攻防的强弱转化,医患纠纷大有从民事、经济纠纷走向群体性事件的危险。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医务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一些医院不得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请警察做副院长,有的聘请会武术的医生,有的给医生配戴头盔,有的给诊室安上电子眼和暗门……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做法不仅显得被动,有的甚至违规,流露出医院的无奈和无力。 正如东莞市长安医院院长麦天恩所言:多年前,医生是个颇有社会地位、被人们广泛尊敬的行业。然而,时至今日,由于医闹横行,一些患者家属无理取闹,已让不少医生感到力不从心。一个最直接的事实是,不少医生都劝儿女不要报读医科院校,因为这个行业风险太大。 而冲突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上对整个医疗机构的质疑声从未间断过,“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长期存在。 据资深业内人士指出,医患纠纷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医患双方深刻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又是社会通病。“长安医院砍人事件”中的卢某不但是凶手,还是个病人。长期面部痉挛的折磨、多方求医未果的局面、身体的病痛渐渐转化成心理暗疾。也许像卢某这类人,倘若不是遭受疾病之患,尚能平静而淡然地生活。但是,当疾病袭来、耗尽钱财而依旧不得治愈时,或者遭遇其他制度性不公且缺乏有效的心理救治时,他们的心理承受底线就有可能会瞬间倒塌,进而放逐自己,报复社会。 痛定思痛,医患纠纷从小的方面看是医生或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从大的方面看则反映出医疗卫生行业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管理缺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太笼统。 解决好医患纠纷,牵涉到社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人事部门、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方方面面的责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 共3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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