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特勤消防站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消防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特勤消防站工程 2、工程规模: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内蒙古的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西北部克什克腾旗建设日产1200万Nm3煤制天然气项目。 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尔罕乌拉苏木。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特勤消防站工程。消防站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层高5.9m、3.3m、4.2m,建筑檐口高度15m,建筑面积4356㎡;气体防护站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849平米;场地硬化面积平米。 5、工期要求:本工程预计2010年8月20日开工;2010年12月20日交付。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 必须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6.3 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6.4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5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5.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信文件。 6.5.2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5.3提供由投标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 6.5.4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 7、报名受理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29日9:00―17:00,逾期不再接受。 报名所需资料 :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复印件 8、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同报名) 招标人统一组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需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同时准备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30日9:00。
9、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1日—8月2日9:00——17:00。 【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中央控制总调度楼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中央控制总调度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中央控制总调度楼工程 2、工程规模: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内蒙古的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西北部克什克腾旗建设日产1200万Nm3煤制天然气项目。 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尔罕乌拉苏木。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中央控制总调度楼工程。中央控制总调度楼为地上主体三层局部一层的办公建筑,建筑高度10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排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等级二级。框架填充墙采用外墙0.3m,内墙0.2m或0.25m, 材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700kg/m3),±0.000以下采用黏土实心砖。屋面采用部分现浇屋面板及轻型屋面板。主体混凝土结构采用C30,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本工程采用强夯处理,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250KPa。建筑面积为5200m2。 5、工期要求:本工程预计2010年8月30日开工;2010年12月15日交付。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 必须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6.3 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6.4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5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5.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信文件。 6.5.2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5.3提供由投标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 6.5.4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 7、报名受理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29日9:00―17:00,逾期不再接受。 7.2 报名所需资料 :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复印件 8、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同报名) 招标人统一组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需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同时准备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30日9:00。 9、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1日—8月2日9:00——17:00。 【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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