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辰宇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粉磨站新建工程及年产1亿块蒸压粉煤灰砖新建工程设备材料 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受委托,对鸡西辰宇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粉磨站新建工程及年产1亿块蒸压粉煤灰砖新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鸡西辰宇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粉磨站新建工程及年产1亿块蒸压粉煤灰砖新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3. 招标内容:
3.1粉磨站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HWZ(DT)-2011-0100)
包号 招标名称(包) 本包所包含设备内容
一 粉磨站设备部分
04 球磨机设备
4. 合格投标人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数额较少、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资金充裕或融资能力较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资格和业绩: a.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b.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其产品至少应具有近三年3个及以上项目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c.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d.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有要求,须提供)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得到满足上述第(2)、(5)款要求的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4.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1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5. 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3月14日工作时间内 6.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填报投标报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附件的复印件送达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 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如下: 投标申请人名称 投标项目名称(包或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包或标段号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附件4: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附件5:投标产品的3个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项目的运行业绩用户证明或相关证明(3页) 备注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 手 机 传 真:010- 电 子 邮 件:zhaobiao005@ 通信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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