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警察因公伤残的医疗费如何解决 |
|
|
我是三级伤残,不给报医疗费
|
提问者:201213223425329 |
|
 |
律师答复 |
|
|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
(1999年11月16日 司发通〔1999〕*号)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伤残,按致残性质分为:
(一)因战致残
(二)因公致残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追捕犯罪分子,平息暴乱、骚乱,执行监管改造任务,紧急处置重大治安事件行动中被犯罪分子致残,属因战致残。
第二十一条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具体范围是:
(一)在从事训练、执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见事故致残;
(二)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及其他公民合法财产中致残;
(三)因患职业病致残。
因医疗事故致残,也按因公致残对待。
第二十二条 伤残等级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确定。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确定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按《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执行。
|
回答者: 黄高伟律师 2012-1-4 18:14:15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