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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寒是我小舅子,我老天爷都不怕。报警也没用!(上
控告人:张秀荣,女,汉族,现年38岁,住河南省商水县城郑庄新村,电话15238868339身份证号412723197408125064 被控告人:李凯,男,汉族,39岁,住是商水县城关镇郑庄村一组。工作单位:商水县人民医院。 高寒,男,汉族,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副所长。 控告请求: 1.对被控告人李凯及其同伙,非法侵宅,故意殴打他人和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请求公检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李凯及其同伙的刑事责任。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2责令被控告人立刻退还房屋和赔付控告人的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0月20日下午2点半,被告人李凯(hei社会)带领10多人强行闯入我家,(其中有部分是劳改犯)不分青红皂白,对我家的门,窗,财务乱砸。接着,对我和我外甥女进行拳打脚踢。我外甥女趁其不备,逃到二楼,反锁住门,拨打110报警。110值班民警来后询问情况,李凯对民警撒谎没事,110值班民警就走了。之后李凯继续砸门,谩骂,我外甥女拨打周口市110报警,商水110民警来后责怪,训斥我外甥女反复报警。我外甥女要求民警解救我,110民警说:谁报警我管谁,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们还管不完,我们还怎么管你!到你家,你不叫他走,谁叫他走!你给李凯15万元的保护费,他不就不来了吗。李凯说:20万,一个角也不能少。(这位民警就是李凯的亲戚高寒,职务新城区派出所副所长。他伙同李凯,狼狈为奸,互相勾结,知法犯法,滥用职权,顶风作案助长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的败坏了党纪国法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伟大形象。)拒绝了我外甥女请求。后来,我外甥女在110值班民警的护送下,才得以脱身,逃出我家。(由于高寒的出现,李凯更加嚣张。)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李凯,李金,宋月红,强行入住我家,他们不分白天黑夜的监视我,不让我喝水,吃饭;不也让我打电话。2010年10月22日晚,李凯再次对我进行殴打,把我摁倒在地并掐着我脖子,出不来气。想把我掐死。把我藏在兜里的2份房产证,2份土地证,一份准建证抢走,并把我家里的货款4000元及价值2万元的现货抢走,还有我爷爷留给我的古物一件(价值不菲)。我母亲(母亲是军烈属)的火化证明和存款折。2010年10月23日晚上,在好心的邻居和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我才能够逃出自己的家园。从事发到现在,李凯及其同伙hei社会仍然继续霸占着我的房子,半年来,我有家难归,无法正常生活。每天都在恐慌中度过!同时,被控告人扬言要用我的房子贷款100万,让我偿还,还说,他公检法都有人,谁管杀谁(当地百姓面对李凯这股黑恶势力敢怒不敢言)。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从未和别人有任何的纠纷和瓜葛。在法制社会的今天,被控告人李凯以及同伙竟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践踏国家法律,为非作歹,祸国殃民。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安机关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要不是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和鼓励,,我真的不敢告这样的hei社会!我们老百姓怎么活!逼得我无处躲藏,到处烧香拜佛求平安!) 现控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238条,245条,263条,275条,274条,397条,399条。402条416条417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恳请依法追究李凯及其同伙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国家法纪和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 此致!商水县公安局 控告人:张秀荣。 2011年4月25日 1 根据上述事实李凯及其同伙犯有hei社会性质的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故意伤害他人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高寒犯有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行。至今犯罪分子还在逍遥法外。 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 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商水县公安局,发案以来一直不予立案,不给予文字说明。 3 周口市公安局局长和周口市信访办按国家法律规定做了批示,周口刑警队多次打电话催促,商水县公安局刑警队还是不予立案,鱼肉百姓,欺上瞒下。李凯,高寒,等,之猖狂可见一 4我有警察询问我的录音录像(大家说商水公安黑不黑,把老百姓逼到这个份上,用这种方法来保护自己。这是一位好心记者教我的。)可恶的公安不会自律,我们上告无门,老百姓该怎么办。给当地老百姓一条生路。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的关注。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被商水县政法委,叫过去问这件事经过(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新城区派出所过来的警察说:“高寒请假了,询问笔录的警察单立勇有事。都过不来。”当天出警的警察一个没有到政法委。不敢于被害人见面。大家说,真的那么巧吗。是不是心里有鬼(利用手中的权利欺压百姓)。 李凯及其同伙hei社会说;商水县公安系统有我们喂的狗。到那都,可以找到你。把我吓得每次接电话都魂不附体。十分痛苦和无助,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于 2011年6月27日周口政法委再次写信要求立案,商水县公安局还是不予立案。商水新城区派出所的理由是:我们是商水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我没有权利写。商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泻立停的理由是:你们的事情规你们那里的片警管。大家看这些王八蛋就是这样知法犯法。 于2011年7月9日上午,罪犯李凯及其同伙,再次威胁张秀荣,跪请上级公安赶快立案吧。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警匪要求受害人接受调解。请问,这样的刑事案件可以调节吗?这些混蛋不会不知道刑事案件不可以调解吧。这些杂种不懂法。 在我无数次去,公检法,信访,政法委,等机关,要求商水公安机关立案的过程中。从上述机关了解到,商水县公安机关,在每年公检法先进集体,评选中多次倒着数,名列前茅。商水县每月shangfang的比重庆一年的都多。当地之黑暗可见一斑。在当今民主的社会,你们面对手无寸铁的百姓,真的于世无恐吗?反腐倡廉的国人,举起党的旗帜,革了他们的命。 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周口市信访办公室,下传张秀荣的案件,给周口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督察大队的办公人员,要求新城区派出所,把张秀荣的审问笔录留到督察大队,新城区派出所的警fei,王春生拒不交出(他在审问我的过程中对我百般刁难,违法违纪)。后来逃跑了,逃跑的理由是,王春生说:要复印一份,现在星期天,没有地方复印。(请问大家难道在百万人口的商水找不到复印的地点吗,再说今天商水没停电。)。作为民警能说出这样的话吗!(我有证据可以证明以上是事实)! 我曾经多次请求新城区派出所,的警察到周口市公安局,周口检察院,政法委等,法律部门来审理询问我的案件,但是都被拒绝。理由是只能在新城区派出所办理(我实在害怕hei社会打我,再说李凯的亲戚在新城区派出所上班)我每次去都心惊胆战。有一次,派出所民警王畜生,在我的再三恳求答应了我要求。(王畜生原话是:好,下一次我带你到一个透明的地方去问.)但是第二天被拒绝。,商水公安和hei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们又给我一个不立案的所谓理由是:还没有查清楚。她们霸占我的房子,强夺我的财务,要杀我。问我的邻居,便可知。土地证,房产证,到土地局房产局便可知(秃子头上爬鰓明摆的事)大家说。这些昏官要他们干什么(调查的快一年了),白痴党的干饭。老百姓瞎养活你们,养猪还能换钱,养狗还能看家护院。养鸡还能下蛋。此事我咨询过,律师,检察官。中级法院法官,周口市公安局,政法委等。都说现在证据已经确凿。可以立案(商水公安系统和hei社会同流合污我该怎么办)。我报案时他们承认认识李凯,(话又说回来他们怎么不先认识我呢?)官员的无耻,无赖,无法无天,无知,让人感到在商水生存恐怖。可怕。 2011年8月24下午,我又胆战心惊的来到商水县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位新挺说:我把,你们的房产证土地证,准建证,还有房门钥匙交给你,你们现在就可以入住了。你们不住东西丢了我不管。强迫我接受调解。还说,如果李凯再来找你的事,你就打电话给110.(这些话骗谁啊,上一次我外甥女。打电话,给110就不来。这一次看样子,位新挺想杀了我的心都有。),位新挺从来不讲,李凯绑架我,抢夺我的财产的事情,要杀我打我的事。我说,要追究李凯的刑事责任,依法办案。泻立停找借口气乎乎的说:明天我要出差,你们看着办。等吧,你们。说了扭头就走。第二天我在周口市公安局又看到他。这样无知,不懂法的盲流怎么当上副局长的。我真的怀疑他的来路。李凯及其同伙和他,没有关系鬼才相信。 国家领导,版主,同命相连的我们面对这样的黑恶势力,你让我们百姓怎么活。 于2011年9月1日上午心有余悸我得到,商水县公安局,罗海龙局长的通知,说:依法办事,该我们公安局管的我们公安局管,该法院管的法院管,该检察院管的检察院管,这件事,我交给张局长给你们办理。上午张局长和商水新城区派出所李庆丰,再一次,让我们叙述本次案件发生的经过后,张局长说":下午3点半你们,来吧。我把抢占你们房屋门上的钥匙交给你们,地点是他们抢占你们房子那个地方,我们民警和你们一起去"。说实在的话,他们敢去,我也不敢去。我是被他们吓怕了,我一想起,当时警fei一家的场面,打我的恐怖场面历历在目。魂不守舍。(新城区派出所的警fei再也不说,我们证据不足了,再也不叫我找证据了。大家说,新城区派出所,这样办案,合法吗?可以想象在他们手中老百姓的冤案有多少。他们欺上瞒下,祸国殃民)。 在我快要离开商水公安局时,我看见新城区派出所的民警捂着嘴偷偷的打了个电话,内容不知。中午时分,我把,上午在公安局的事情,从头到脚给好心律师叙述了一下,他们说: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下午最好不要去。恐怕凶多吉少,首先提醒,你们小心派出所民警给李凯及其hei社会打招呼。。。。。 下午我鼓足勇气按时来到商水县公安局门口(我不敢去案犯的点,但我也十分想要回我的房子,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这样。),这是新城区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说:他们在案发地点,叫我快去。我心惊胆战的,来到我,被hei社会霸占快一年的房子。制不住泪流满面,嚎啕大哭。警察打开门,我一看里面我的货物全部搬空,这时好多邻居过来关注(有照片为证,邻居为证。) 恰在这时,李凯及其hei社会一行几人又来啦!张嘴就骂,动手要打,(李凯逍遥法外,自由自在),我们这里的好心邻居,有的上去阻拦,有的指责警fei,同时也有邻居大声拨打周口市110.民警(警fei)一看,大事不妙。说:李凯及其再不走抓起来。后来李凯及其同伙逃跑了。当天在场的警fei有,单立勇,王春生。 事情的发生怎么这样巧呢。前面公安来,后面李凯及其同伙就跟来,李凯怎么知道的?还不背背脸(我说警fei一家他们一点都不亏?没有道德底线,没有王法了吗!)到底什么用心?李凯曾经说:老天爷我都不怕。商水公安是他喂的狗。(一点都不假啊)自今李凯一直逍遥法外,毫发无损。我已经没心情骂他们了,只有向大家陈述,我们商水百姓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制度里。 国庆节刚过去,上级机关,媒体,多次联系我,过问此事,进展的怎么样了。商水县公安机关,还是欺上瞒下。瞒天过海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天下,这样的地方公安机关,身为人民的公仆。不为人民服务。欺上瞒下。甘愿当hei社会的走狗。国家的蛀虫。百姓不能安居乐业。滥用百姓赋予他们手中的权利。该当何罪!简直没有人性! 2011年10月9日周口市委市政府吕中杰领导,给商水政法委书记张森写了一封信,催促商水县公安局尽快办理我的案件。10月11日周口政法委第三次,写信催促商水县公安局要求办理此案。下午我拿着上级领导给我的,信和材料,去商水县公安局。商水县公安局,开始不让我进商水县公安局的大门。(请问大家,这还是中国人民的,人民公安不是!) 我们老百姓总结当地的法治现状:1)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2)三个诉讼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人 情。3)三个效力原则:法律服从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4)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报纸公开的 宣传是“三个至上”,“法律至上”殿后! 今天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王春生下午5点了(2011年12月23日)打电话说,叫我去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或者明天去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有事情给我说。我早就发现商水县派出所警察王春生等人,通知我办理我的案件。好多次都在下班时间后。或者在星期六和星期天。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还是要特别嘉奖王春生。 2011年12月26日上午,警官王春生(外貌特征:口吃)给我打电话说:今天给我公布处理结果。我说:把处理结果公布到网上。他(王)说:他不会上网。 (1)现在罪犯李凯,罪犯派出所副所长高寒,等团伙还在逍遥法外,毫发无损。继续作恶。你一个口吃警官能给我说一个什么的结果。 (2)我说麻烦他,把我的处理结果公布于网上。他说,他不会上网。(我都不怕网上公布,他为什么不敢) 公安部你好!商水公安真假难辨,百姓处处兆险! 回复网上署名所谓“商水公安”的各项问题: (1)对于大胆敢网上署名“商水公安”为网名真实身份感到怀疑,首先说:对张秀荣的案件成立联合调查组的事情。内容笼统:没有具体科室和有关人员名单。纯属糊弄广大网民。国家机关,胆大包天。每次成立联合调查组,都把单位科室和人员公布。具体到人。向广大百姓详细公布。比如:瘦肉精问题,地沟油,等。 (2)房产证,土地证,准建证,全部是张秀荣的名字。与任何人无关。可以到相关单位查询档案。(所谓“商水公安”所说于事实不符。)张秀荣的确有位姐姐,署名网民“商水公安”的说叫“张美荣”纯属无稽之谈。去当地派出所,一查便知。商水公安所说百分之百的假话。高寒是李凯的小孩的舅,百分之百的警fei勾结,黑社会性质犯罪。当时李凯实施犯罪的同时高寒在场。邻居为证。 (3)李凯,已经构成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抢占罪,故意伤害他人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高寒犯有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行。至今犯罪分子还在逍遥法外,毫发无损。刑事案件国家规定不能调节。当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依法办事。知法犯法滥用老百姓赋予他们的职权,维护黑shehui。才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社会动荡不安,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再说,公安形象是你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来的。而不是,你们自己吹起来的。是你们的形象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命重要。你们是百姓的公仆,你们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请问:你们对老百姓为什么要严厉处理;对自己的人员只要求合格呢?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拓宽人民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负责任地解决人民的困难和问题。只有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勇于面对群众的批评,政府工作才能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 (4)每次处理我的案件李凯,都先行我一步(可有邻居为证)周口市公安局110有我的报警记录。 (5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的关注。商水县新城区派出所被商水县政法委,叫过去问这件事经过(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新城区派出所过来的警察说:“高寒请假了,询问笔录的警察单立勇有事。都过不来。”当天出警的警察一个没有到政法委。不敢于被害人见面。大家说,真的那么巧吗。是不是心里有鬼。公安利用百姓赋予他们的权利,欺压百姓。(可以到商水政法委调查)。 (6)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周口市信访办公室,下传张秀荣的案件,给周口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督察大队的办公人员,要求新城区派出所,把张秀荣的审问笔录留到督察大队,新城区派出所的警fei,王春生拒不交出(他在审问我的过程中对我百般刁难,违法违纪)。后来逃跑了,逃跑的理由是,王春生说:要复印一份,现在星期天,没有地方复印。(请问大家难道在百万人口的商水找不到复印的地点吗,再说今天商水没停电。)。作为民警能说出这样的话吗!(我有录音录像可以证明以上是事实)! (7)我曾经在8月22日前后得到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帮助,他们多次打电话过问此事。商水公安拒绝接受采访。接电话。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有我的录像。 (8)2011年8月24下午,我又胆战心惊的来到商水县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位新挺说:我把,你们的房产证土地证,准建证,还有房门钥匙交给你,你们现在就可以入住了。你们不住东西丢了我不管。强迫我接受调解。还说,如果李凯再来找你的事,你就打电话给110.(这些话骗谁啊,上一次我外甥女。打电话,给110就不来。这一次看样子,位新挺想杀了我的心都有。),位新挺从来不讲,李凯绑架我,抢夺我的财产的事情,要杀我打我的事。我说,要追究李凯的刑事责任,依法办案。泻立停找借口气乎乎的说:明天我要出差,你们看着办。等吧,你们。说了扭头就走。第二天我在周口市公安局又看到他。这样无知,不懂法的盲流怎么当上副局长的。我真的怀疑他的来路。李凯及其同伙和他,没有关系鬼才相信。我有录音录像) (9)下午我鼓足勇气按时来到商水县公安局门口(我不敢去案犯的点,但我也想要回我的房子,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这样。),这是新城区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说:他们在案发地点,叫我快去。我心惊胆战的,来到我,被**霸占快一年的房子。制不住泪流满面,嚎啕大哭。警察打开门,我一看里面我的货物全部搬空,这时好多邻居过来关注(有照片为证,邻居为证,当时商水刑侦拍了照片,四邻签字)。 (10)在这时,李凯及其黑shehui一行几人又来啦!张嘴就骂,动手要打,(李凯逍遥法外,自由自在),我们这里的好心邻居,有的上去阻拦,有的指责警fei,同时也有邻居大声拨打周口市110.民警(警fei)一看,大事不妙。说:李凯及其再不走抓起来。后来李凯及其同伙逃跑了。当天在场的警fei有,单立勇,王春生。(邻居为证) (11)在我无数次去,公检法,信访,周口政法委,周口刑警队,周口法工委等机关,要求商水公安机关立案的过程中。他们都说这是黑shehui性质犯罪。我有河南省人大给给周口人大的信。 (12)你们可以吓唬老百姓,难道公安部,国家领导,检察院还怕你,你们为什么一年来还不敢向检察院写不立案决定书。老百姓骂你是轻,关键是你们,滥用百姓赋予你们手中的职权,不把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眼里,要制你们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孙崽,小杂种”我怎么不骂美国。再说美国与我何干。我又不是他们国家的主人。我骂你们是为了,让百姓更好的安居乐业,国家富强。认清你们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百姓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发展方向的主流!你们可倒好,反宾为主了!你们这些混账东西! (13)要不是得到好心记者的指点,我也不会用这下三滥方法,录音录像。对付这下三滥。 (14)为了防止被灭口,我已经向有关,多家上级机关,递上我的在公安机关的,录音录像,部分资料。欢迎,记者,电视台,媒体,前来索取,报道。感谢不尽。由于水平有限不会上传图像。只能文字说明。 (15)如果真实商水县公安局发的贴,我到感到可笑,没有事实根据,毫无逻辑。毫无水平,充其量小学水平。再说这事,是建国以来,这样认真回复百姓的帖子。恐怕大家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见到这样跟贴的吧!把这认真劲用到办案上,还用老百姓在网上发帖求助。这肯定是黑shehui冒充公安,像狗一样到处乱吢。狐假虎威,一群乌合之众盲流加流氓。公安机关要打假了!前几天上级机关还要我追究此事。如果是商水县公安局的话,简直是自取其辱,越描越黑。把公安机关的脸丢尽,党和国家的形象丢尽。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详情待续。。。。。 公安部请明察!
提问者:201215151735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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